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含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2022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1月19日之前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网址:点击进入)、学位查询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网址:点击进入)。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报考基层优秀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交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任职情况推荐证明及相关材料;报考面向定西市、陇南市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面向定西市、陇南市户籍脱贫家庭户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等相关证明材料。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受疫情影响,2022年7月11日至来即墨前,有以下情形人员原则上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务必履行告知义务,于7月21日前如实主动告知招聘主管部门,经招聘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后,于规定时间将承诺书、需要提交的所有审查材料拍照发至指定邮箱。
1.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含经停路过)的人员;
2.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旅居史的人员;
3.有确诊史,与疫区人员、疑似或确诊病人接触史的人员;
4.其间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的,被诊断为疑似或确诊症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