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补贴申报条件
(一)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哈尔滨市九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含非住宅类公寓)的,可以享受本购房补贴。
(二)各类人才申报条件
1.具有我市九区、九县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中专(含技工学校)以上学历;
3.在我市范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缴纳六个月以上社保并在参保状态;
4.各类人才自主创业的,须在市场监督局有注册登记,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存续期六个月以上)。
(三)新市民申报条件
对户籍不在哈市九区,因工作或上学等原因来哈购房的新市民,不受社保、学历及年龄限制。
二、购房补贴标准
(一)全日制博士毕业补贴10万元。
(二)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补贴5万元。
(三)全日制本科毕业补贴3万元。
(四)大中专(含技工学校)毕业生补贴2万元。
(五)新市民补贴1万元。
注:由购房补贴发放部门代扣代缴20%个人偶然所得税
三、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领表格:哈尔滨市住建局公众号网上下载购房补贴申请表格。
(二)网签申领:客户在开发商进行网签备案合同时自动弹出申请表格。
(三)线下申领: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现场申领(哈尔滨市道外区友谊东路459号)。
咨询电话:0451-88370807。
四、申报材料
(一)购房补贴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三)户口簿原件;
(四)本人名下※哈尔滨银行※一类借记卡原件;
(五)学历证明材料原件;
(六)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
注:因购房补贴社保联审端口限制,申请人为省社保参保人员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请自行到所属社保局打印(带社保局印章的)本人自申请之日追溯六个月以上“养老保险”流水.
五、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复审——审批——资金拨付
六、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批合格后发放补贴资金,按照申报顺序每季度末一次性发放。
注:享受补贴所购房屋网签备案后3年内交易的,补贴资金应当足额原渠道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