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机场燃油附加费多少钱
据财政部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改革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征收管理方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4〕51号),从2004年8月1日起,各航空运输企业和机票销售代理机构销售旅行日期在2004年9月1日(含)以后的机票时,按规定随机票一并加收机场建设费。
征收方式
从2004年9月1日起,旅客在中国境内机场乘坐国内、地区和国际航班,由原在机场办理机场建设费缴纳手续,改为在购买机票时一并缴纳。
征收范围
凡是从中国境内机场乘机旅行的旅客,均需缴纳机场建设费包括持免票、折扣票(如ID、AD票)和乘坐商业包机的旅客。但对下列人员除外:
1、乘坐国际及香港、澳门地区航班出境的持外交护照的旅客;
2、年龄在12周岁(不含)以下的儿童。
征收标准
1、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50元人民币;
2、乘坐国际和香港、澳门地区航班的旅客每人90元人民币(含旅游发展基金);
3、乘坐下列机型的国内支线航班的旅客每人10元人民币。
机型名称 机型代号
DONIER328 D38
ART-72 AT7
CRJ-200 CRJ
ERJ145 ERJ
新州60 EM4
冲8-400 DH8
运12 YN2
燃油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项目代号“YQ”及标注在客票上单独标示。
1、征收范围 包含内地与香港、澳门航线的国内航线,以航段为单位定额计收。
2、征收标准
(1)婴儿: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2)儿童及军/警残: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费;购买45折(含)以下客票的儿童、军/警残,按本条
(3)成人的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
从2010年10月27日零时起(出票日期为准),国内航线800公里以上燃油附加费从40元上调到70元,涨幅达75%,而800公里以内航线则由20元翻倍至40元。
由于国际油价走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于2009年1月15日停征,并于11月12日开始复征,当时800公里以内和800公里以上航线征收标准分别为20元和50元。而随着今年6月1日发改委下调国内成品油油价,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由50元下调为40元。此次长、短途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分别从40元、20元涨到70元和40元,是复征以来最大的一次调整。
2014年12月5日起航空燃油费再降10元,为2013年同期一半。[1] 自2014年12月5日(出票日期)起,国内航 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由40元调整为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由70元调整为60元。这已是2014年9月以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第四次下调。
中国民航局官方网站的消息,从2015年1月1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再次下调,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下调至10元/人,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下调至30元/人。
民航局表示,2015年1月,国内航空公司国内航班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下调917元/吨至4795元/吨,该油价已达到2009年10月以来的最低水平。同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收取标准相应进行调整,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下调至10元/人,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下调至30元/人。
现已取消燃油附加费。
听听别人怎么说:
从2015年2月5日(出票日期)开始,国内各家航空公司将停止征收燃油附加费。旅客只需支付机票费用与民航发展基金(2012年4月之前称机场建设费,国内航线为每人次50元,国际航线为90元)即可出行。
在经历连续5次下调后,从2月5日起,国内各家航空公司将停止征收燃油附加费,而在去年同期,800公里以上航段的征收标准是120元。取消后,航段在800公里以下的每位旅客可节省10 元,而800公里以上的每位旅客可节省30元。
历史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曾于2009年1月15日-2009年11月13日停止征收过10个月,原因是航油综合采购成本的下调。
业内普遍认为,国内航油综合采购成本下降,是此次燃油附加费取消的关键原因,不过今后如果油价上涨,将适时重新收取该项费用。
机场建设费(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范围:
凡是从中国境内机场乘机旅行的旅客,均需缴纳机场建设费包括持免票、折扣票(如ID、AD票)和乘坐商业包机的旅客。但对下列人员除外:
1、乘坐国际及香港、澳门地区航班出境的持外交护照的旅客;
2、年龄在12周岁(不含)以下的儿童。
3、乘坐国内支线航班的旅客。
国内航班机建50,燃油附加因原油价格下跌从去年2月5号到目前是免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