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驾驶证消分新规定
据杭州律师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 届时,市民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这也就意味着从3月1日开始 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3月1日前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 可以直接在交管大厅、各便民服务点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上进行缴罚。
3月1日后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需要先进行面签,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例如:小王开着小李的车违停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以前,小王可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在自助机上处理。但3月1日以后,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李车辆的电子眼违法了,需要先面签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如果小王3月5日这天面签绑定成功,他也只能处理小李车辆3月5日以后的电子眼违法,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
· 先违章再绑定扣分行不通 ·
成都交警介绍,3月1日后,通过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交管12123”等便民渠道,处理有记分的电子眼时,被处理人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非本车驾驶人通过上述便民渠道处理该车记分的电子眼时,需提前至全市各交警分局、大队等公安交管理业务窗口或“交管12123”APP面签绑定该机动车,完成后才能处理自面签绑定日起以后的电子眼。
也就是说,如果是3月5日这天面签绑定成功只能处理3月5日以后的记分电子眼违法,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这就杜绝了先违章再面签绑定扣分的情况。
· 一辆车最多可获得4个驾驶证消分 ·
那是不是随便绑定多少都可以呢?当然不可能,面签绑定的数量是有限制的。
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 一辆车也最多也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 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加上车主本人,一辆车最多可获得4个驾驶证消分。
以上是关于2018年3月1日实行的驾驶证消分新规定,另外,还需要广大驾驶员了解的是,绑定驾驶人必须到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并提交绑定车辆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想找律师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到进行法律咨询,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