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单违停罚单怎么处理
交通安全与我们息息相关,不符合交通安全行为的就属于交通违章。所以很多人想问:贴单违停罚单怎么处理呢?在此,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贴单违停罚单怎么处理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贴单违停罚单怎么处理
首先机动车被贴罚单存在两种情况,交通警察(交警队)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或城市监察大队(城管局)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
交警队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用于机动车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违反车辆停放规定作出的处罚,城管局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用于机动车在城市非机动车和人行道范围内违反车辆停放规定作出的处罚。
一般情况下,通知单上有详细的处理地点和工作时间,在接受处罚时候需要看清楚。接受处罚时候,请带上违法停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违法停车驾驶员(或者经办人)的驾驶证。通知单上一般有15天以内主动处罚的要求,这个是可以不用担心的,超过时间接受处罚不会加大处罚力度也不会增加处罚金额。
特殊情况下,第一时间赶到交警队或者城管局,找到执法的经办人,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接受处罚,一般会有从轻处罚50元的可能
如果是现场处罚的违章停车处罚单,那么,请在第一时间去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手续办理好以后,也需要去银行缴罚款了,现在违法处理窗口不会直接接收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已经接受处理,需要在15日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为“处理规定”)相关条例,其中第4条明确指出:对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的处罚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可以由违法行为地或者机动车号牌核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也就是说,在外地发生的现场违章处罚应到当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在外地发生的非现场处罚可由当地交管部门处理,也可以由原籍交管部门进行处理。更为具体的处理办法在“处理规定”第29条中有所涉及,主要内容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以设区的市为界,下同)机动车有违法行为记录的,可以将记录违法行为的信息、证据转至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接受处理的地点、期限,不接受处理的后果。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事实无异议的,由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本规定作出处罚决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事实有异议的,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其到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交通安全,涉及所有的社会人,只要有路、有车,就有交通安全的问题,所以,交通安全是一个涉及社会所有公民,永恒的,最广泛的论题。大家如果还需要其他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