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忘带驾驶证可能是因为驾驶员粗心一时疏忽而忘记携带,只要驾驶员能及时出示驾驶证,就不属于无证驾驶。驾驶员开车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备查,但是忘记携带不等于无证驾驶,这是2种不同的概念。无证驾驶是指未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的驾驶证,以及驾驶证处于被暂扣、注销、吊销期间、驾驶证到期未更新的,驾驶超过准驾车型的,或者年龄超过规定的,这些属于无证驾驶的范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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