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位车主的名下可以有3辆车。
因为海南省车牌申请指标表明,个人名下最多3辆车可取得更新指标,如果超过3辆车,超过的汽车是不允许取得更新指标的,根据《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车主个人名下在海南省已登记的小客车少于3辆的,可以按照实际的数量取得更新指标。
如果车主名下的汽车超过3辆,那么只有3辆可以取得更新指标,根据调查分析海南省全省拥有3辆及以下车辆的群体占95%,所以说,此项规定能保证绝大多数人的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获取指标之后,指标有效期为12个月,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如果个人或者是单位以排号或者是摇号的方式取得指标,已经取得指标但是没有使用的,个人或者单位三年之内是不能申请增加指标的。
如果车主不是海南户口,但是在海南省有居住证,24个月连续在海南省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非本省户籍人员,可以在海南省申请参与摇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