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回购车辆可以采取实物收购或债权转让的方式进行。
1、实物收购:协议出售方与购买方应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参照二手车市场同类型、同用途基准价格(重置成本价),协商确定资产转让价格。
2、债权转让:协议出售方与购买方应依法通过拍卖、招投标等公开竞价方式处置机动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规定,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将作为优先受偿的担保财产,不足清偿顺位后续债权的,该部分债权列入普通债权予以登记;如果顺位超额完毕后仍有剩余资产,其剩余资产变现所得按比例向其他债权人清偿。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