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二胎政策规定有陪产假吗?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新修订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陪产假十五日,陪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如果您的小孩是合法生育,并且出生时间在2016年4月1日以后,就可以享受15天陪产假。如有问题,可致电市卫计委具体咨询,联系电话:67801339。
二胎陪产假包括双休日
按照规定所休的陪产假,原则上应当连续使用(单位同意的除外)。假期包括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日。用人单位依法享有劳动用工自主管理权,《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职工休假进行了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侵害了职工的相关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劳动法中关于二胎陪产假的规定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
重庆产假假期一览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2、国家奖励假30天;
3、产前可以休假15天;
4、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5、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6、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7、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相关问题
一、重庆参保女职工怀孕第二胎自然流产有产假吗?【答】重庆市计生政策规定,只有女方当事人正常生育子女,或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以享有额外产假奖励。自然流产的情况,国家规定是,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重庆男方可休陪产假15天 期间工资福利怎么算?【答】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是女职工生育期间,给予配偶照顾女职工的假期,由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假期应视作正常出勤,按正常出勤早饭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即可以享受加班费之外的全部工资。
三、重庆男员工若要休陪产假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或者证明?【答】结婚证或户口本,医院产检或出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