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不同
1、蒙古斑:
胚胎时黑素细胞从神经嵴到表皮移行期间停留在真皮深部而引起。
2、太田痣:
可能与遗传有关,属常染色体显性遗传,在胚胎发育期间,黑素细胞由神经嵴向表皮移行时,由于某种原因未能通过表皮、真皮交界,停留在真皮内而形成的病变。而有的研究认为可能不是黑素细胞的残留,而是一种与蓝痣类似的错构瘤或痣样损害。
临床表现不同
1、蒙古斑:
色素沉着斑几乎总是局限于腰骶部及臀部,偶见于股侧甚或肩部,呈灰青、蓝或蓝黑色,圆、卵圆或不规则形,边缘不很明显,直径可从仅数毫米到十余厘米,多为单发,偶见多发如图所示。患处除色素改变外,无任何异常,皮纹也正常。
2、太田痣:
有报道2/3的患者出生时即有眼部损害,而皮肤损害可在10多年后才出现,损害发生于一侧面部,特别是三叉神经第一支、第二支所支配的部位,故最常见于眶周、颞部、鼻部、前额和颧骨。约数厘米大小的色素斑可为灰蓝色、青灰色、灰褐色、黑色或紫色,斑片着色不匀均,呈斑点状或网状,界限不清楚。一般呈褐色斑状或呈网状,而蓝色较为弥漫。
色斑颜色变化不同
1、蒙古斑:
胎儿时即有,生后一段时期内加深,以后色渐转淡,常于5~7岁自行消退不留痕迹,偶持续于成年期甚或扩大。
2、太田痣:
色斑颜色还常随年龄的增长而加深,在斑中偶有结节表现。约2/3患者同侧巩膜有蓝染或褐色斑点,有时睑结合膜、角膜也有色素斑,少数患者口腔和鼻黏膜也有类似损害。5%~10%病例为双侧性。少数患者可伴发伊藤痣、持久性蒙古斑或鲜红斑痣。太田痣极少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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