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积分项目由三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1.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居住情况、疾病预防控制和基础教育情况等五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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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加分指标包括紧缺急需人才、投资纳税、社会贡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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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扣减分指标包括违法犯罪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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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不予纳入积分管理;已纳入积分管理的,取消其积分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积分管理。违反相关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流动人口子女只能由父母一方申请积分。已在起始年级就读的,不能通过积分管理重新申请就读起始年级,如隐瞒已就读事实,参加积分并取得准入卡的,经录取学校查实后取消准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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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