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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3年申请入学(转学)登记公告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和《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规范〔2022〕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3年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办法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符合在津入学(转学)条件,并于2023年秋季入学(转学)的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转学学生为具有全国义务教育小学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具体安排
(一)网上预约登记
1.请居住证持有人于2023年4月6日—4月30日前登录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系统。
有以下三种登录方式:
(1)关注"天津红桥教育"公众号,点击“小学教育”——进入“小学随迁入学登记” 或“小学随迁转学登记”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