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8日—22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教育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一站式”网上报名。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接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当年六年级学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具体由各区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各区教育部门要根据本区学位供给情况,对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及时制定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办法。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教育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
各区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班额标准和办学场地等,科学核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于4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市直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进行核准和发布,市直属民办学校原则上面向学校所在区进行招生。
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1所民办学校志愿。报名时间(5月8日—22日)范围内,报名系统将实时更新学校报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根据报名情况和自身实际调整志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选择适合的民办学校填报志愿。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电脑随机摇号由各区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市直属民办学校摇号工作委托香洲区教育局组织)。各区应根据实际,设立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系统。电脑摇号录取工作要做到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