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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松山湖公办幼儿园入学指南(松山湖幼儿园入学条件)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5-31 12:25:42
The Beginning

  为做好松山湖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幼儿园2024年入学申请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现制定2024年松山湖幼儿园入学申请指南。

  一、入学对象

  幼儿园小班: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含)出生。

  注:幼儿园中、大班不接受已在松山湖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童申请转学到园区其他公办幼儿园。

  二、申请对象

  符合报读要求的适龄学童分A类和B2类人员报读。具体要求如下:

  (一)A类,园区户籍学童

  A1:家庭户籍学童,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A1.1:适龄学童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家庭的未成年兄弟姐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单独持有松山湖完全合法产权的房产(含月荷居、听湖居);或适龄学童本人或其父母、同一家庭的未成年兄弟姐妹共同持有松山湖合法产权的房产,且产权份额大于50%(含持有松山湖三限房产权50%及以上)。(同一家庭指同一对夫妇及其子女,下同)。

  A1.2:适龄学童本人或其父母、同一家庭的未成年兄弟姐妹共同持有松山湖合法产权的房产,产权份额小于或等于50%;或适龄学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松山湖合法产权的房产,产权份额小于100%。

  A2:集体户籍学童,指父(母)因工作关系入户到园区,学童户口随迁到礼宾路2号集体户或单位集体户,其入户时所随迁的父(母)目前仍在园区工作。入学报名时以户籍在同一地址集体户且在园区工作的一方家长申请。

  A3:其他户籍人员,除A1、A2类外的其他松山湖户籍学童。入学报名时以户籍在同一家庭户或集体户的一方家长申请。

  (二)B2类:在园区工作,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人才及政策优待人员。

  1.符合《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中第五条中第(二)至(六)类优待政策或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中第三条优待政策的,属松山湖安排解决的适龄儿童、少年;

  2.副高级以上(含,下同)职称者或博士学位以上人才子女;省级以上孵化器核心管理团队主要成员、企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子女及符合其他优待政策人员。

  三、学位安排

  公办学位包括中心幼儿园、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东莞理工学院附属幼儿园、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幼儿园。

  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学位。包括稚荟幼儿园、阳光致上幼儿园、艺鸣中创幼儿园、艺鸣幼儿园、木棉花语幼儿园、红珊瑚新星幼儿园。

  1.A1类家庭户籍学童:可填报3个志愿幼儿园,包括公办学位或民办普惠性学位。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学位安排,若第一志愿申请人数超过可提供的学位数时(或第二、三志愿申请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时)抽签安排学位,若3个志愿均无录取,由园区统筹安排。

  2.A2、A3、B2类人员可填报3个志愿幼儿园,学位安排方式与小学一年级一致。

  注:幼儿园中、大班学位根据实际空余情况提供。

  五、报名流程

  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参照《2024年松山湖中小学、幼儿园入学报名流程》。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2024年松山湖中小学、幼儿园入学报名流程》

THE END

TAG:幼儿园  学童  户籍  园区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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