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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委中小学教育处副处长乔盛介绍:
按照《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要求,我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始终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努力构建一视同仁、平等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的发展机制,确保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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