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报名每位幼儿由一名法定监护人携带并持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南宁市江南区公办幼儿园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现场填写);
2.户口簿(户口本户主页、幼儿本人及父母页。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幼儿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的户口簿);
3.《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房产局备案证明(三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三代同堂”幼儿需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4.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5.幼儿出生证;
6.幼儿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7.南宁市正规医院开具的《幼儿入园健康体检表》。
(以上材料2-5项需提供原件审核,提交A4纸复印件1份;第6、7项需提供原件1份,并按1-7项顺序排列装订。)
(二)资格审核公示
2020年8月10-11日幼儿园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2020年8月12日上午9:00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名单进行公示。如需摇号,则公布需要摇号的学位数及幼儿名单。每名幼儿原则上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如发现同时填报多所公办幼儿园、提供虚假材料、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一律取消幼儿报名资格。
(三)确认录取名单
当报名人数在招生计划总数以内,将全部录取;作为小区配建幼儿园,优先招收幼儿园所在小区内符合招生对象范围条件的适龄幼儿。当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总数,按录取顺序依次录取,超出计划的那一类则通过摇号确定入园名单。摇号时邀请幼儿园所在的街道(社区)、派出所、城区教育局、家长代表参加公开摇号,由公证小组进行现场公证监督,现场公布摇号结果。面向社会派位招生后如有剩余学位,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直至100%招满学位。
(四)公示录取名单
2020年8月15日9:00幼儿园将核准后的录取名单进行张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