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幼儿。
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3个小班
服务区划分
服务区范围:
区域一:叶荷河以东、西塘街下塘以南、亭林路以西、前进路以北(不含亭林新村)。
区域二:叶荷河以东、前进路以南、仓基河以西、震川路以北(不含仓基园小区)。
服务区相关小区:
昆城中欣广场、秀峰新村、红峰新村、蚕种场新村、红峰二村、常乐里、仓基花园95、100号楼、新公馆花园、大众都市家园、超华世纪广场、怡馨园(苑)。服务区图示:
报名方法
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本园服务区内的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7日~6月11日登录“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rx.ksedu.cn)进行填报,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进入本系统填报,还可通过“智慧昆山”APP进行填报。先注册再按报名号或手机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在本园服务区内取得房产证,且在昆缴纳社保满一年的,也可填报。
网上填报时需注意:
1.填写监护人
网上报名时,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指的是孩子父母,父母两人相关信息都要填写。
2.填写房产信息
(1)如是房屋产权证,填报房屋产权证号; 如是不动产权证,填报时需在产权证前加上年份。
(2)房屋座落信息一定要按照产权证,具体到几幢几室,与房产证一致,一字不差填写。
(信息填写必须100%准确,不然存在系统审核不通过的可能性)
2.现场材料审核。
审核地点
红峰幼儿园二楼多功能厅
审核时间
6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30
审核材料提供
本服务区内昆山籍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好《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 、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以上均需原件、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30,到红峰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用孩子父母房产报名,复印件要求:
(1)户口簿(整本)。
(2)孩子父母房产证。首页、房产信息页。
(3)出生医学证明。
(4)预防接种证。复印有姓名的一页和接种记录页。
(5)父母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一页上。
(6)结婚证。复印有照片以及双方基本信息。
用祖辈房产报名,复印件要求:
(1)户口簿(整本)。
(2)祖辈房产证。首页、房产信息页。
(3)出生医学证明。
(4)预防接种证。复印有姓名的一页和接种记录页。
(5)父母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一页上。
(6)结婚证。复印有照片以及双方基本信息。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等(以上均需原件、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填报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复印件要求:
(1)户口簿(整本)。
(2)孩子父母房产证。首页、房产信息页。
(3)出生医学证明。
(4)预防接种证。复印有姓名的一页和接种记录页。
(5)父母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一页上。
(6)结婚证。复印有照片以及双方基本信息。
(7)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家长来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时,请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1)戴好口罩,不带孩子来园。
(2)不在园门口聚集,保持安全距离,间隔等待。
(3)配合幼儿园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有序入园。
3.招生录取。
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优先录取本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在解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就读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空额学位数,综合考虑房产、社保等因素,根据空额学位有序录取服务区内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并于6月18日前公示录取名单。
昆山户籍无房人员子女报名办法
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昆教〔2021〕65号《关于印发<2021年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中合法固定住所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入园报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2日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婴儿出生证、有效预防接种证和无房证明(监护人和就读学生)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昆山市玉山镇同心小学(崇科路89号)现场审核,由教育局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房屋被征收人员子女报名办法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员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于6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30)到本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所属服务区的幼儿园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于6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30)到本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属于本园服务区内,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30)到本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服务区认定细则
幼儿园服务区认定,原则上以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具体细则如下:
1.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如该合法固定住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需在对应幼儿园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统筹安排。
2.幼儿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3.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4.本市户籍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不与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教育局会同各区镇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5.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 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服务区入园。
关于户籍生的认定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9年1月1日前落户本市,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其子女要作为户籍生入读我市服务区制幼儿园的,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幼儿的户籍迁入我市。
关于“五年一学位”认定
2017~2018年登记使用过学位的房产,如在2019年3月1日之前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可跨学段使用,2019年3月1日之后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2019年秋季入学起,同一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注意事项
1.以上所有材料请提供原件查看,并用A4纸复印后有顺序装订。
2.幼儿园将对监护人所提供的审核材料作进一步核实,因此监护人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凡是提供伪证的我园将一律不予录取。
红幼招生咨询电话
57554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