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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振华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招生公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28 04:02:56
The Beginning

  招生对象

   本服务区内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儿童。

  招生计划

   昆山高新区振华实验幼儿园计划招收4个小班,总数140人。

  服务区范围

  范围:江浦路以东,叶荷河以西,张家港河以南,万步路以北。

  包含小区:泾河花园、鹿城花园、虹桥新村、琨公馆(尚林花园)、快乐颂、香堤湾、好美家、御墅临峰、昆玉九里、朗晴园、绿岛花园、南华苑、鹿城广场。

  报名办法

  01 网上报名

   服务区制的幼儿园区域内的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7日~6月11日登录“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rx.ksedu.cn)进入报名系统,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进入本系统填报, 还可通过“智慧昆山”APP进行填报。先注册再按报名号或手机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房产证的,且在昆缴纳社保满一年的,可填报所在服务区制的幼儿园。

   友情提醒:

   1.泾河花园、虹桥新村动迁户请勿在网上申报。

   2.监护人信息、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信息等要填写完整、准确,不动产证需填写年份,填写内容与原件一致。

  02 现场材料审核

   具有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2日~13日,到所填报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2日~13日,到所填报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友情提醒:

   1.为有序开展报名工作,减少家长的等待,请家长按规定时间段来园进行审核。

   2.请配合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名当天由一名家长带幼儿来园。家长佩戴口罩、出示苏城码、测温合格后有序入园。

   3.所需审核材料,复印件A4纸清晰复印,装订顺序为《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父母身份证——父母任意一方在昆社保证明(非本市户籍幼儿需提供),审核过后原件当场退回。

   4.凡提供伪证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一)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6月12日~13日8:30~11:30 ;13:30~16:30

   地址:昆山市玉山镇鹿城路616号

  (二)审核安排:

   6月12日上午:泾河花园、鹿城花园、虹桥新村、昆玉九里

   6月12日下午:快乐颂、好美家、御墅临峰、琨公馆(尚林花园)

   6月13日上午:香堤湾、朗晴园、绿岛花园、南华苑、鹿城广场

   6月13日下午:材料整理、信息输入

  (三)审核所需材料:

   1.昆山市户籍生

   (1)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

   (2)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父母第二代身份证。

   (3)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预防接种证除外,户口本需复印户主页、父亲或母亲页、适龄幼儿页,房产证复印内容完整,包括持有人、共有人和产证编号,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2.非昆山市户籍生

   本学区内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房产证的,且在昆缴纳社保满一年的可在网上先填报。

   (1)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

   (2)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父母第二代身份证。

   (3)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预防接种证除外,户口本需复印户主页、父亲或母亲页、适龄幼儿页,房产证复印内容完整,包括持有人、共有人和产证编号,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4)在昆依法缴纳社保满一年的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

   3.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昆山市户籍生

   因各种原因,本服务区内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2日~13日到我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4.集体户口报名办法

   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本意见中合法固定住所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的本市集体户口人员子女入园报名,监护人一律于6月12日持集体户口户籍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劳动合同、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无房证明(监护人和就读学生)等材料到昆山市第一中心小学(昆山市南街108号)登记报名,由教育局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5.泾河花园、虹桥新村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泾河花园、虹桥新村两个动迁小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6月5日起至6月11日,可至幼儿园传达室领取入园登记表填写。于6月12日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明(须到所在村委会)、婴儿出生证、父母第二代身份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6.教职工子女报名办法

   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子女可就读其父母所在幼儿园。区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子女,经区镇审核后可就读其父母所在幼儿园;直属幼儿园教职工子女,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可就读其父母所在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指在编在岗教职工。

  03 招生录取

   根据上级要求,我园优先录取本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在解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就读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空额学位数,综合考虑房产、社保等因素,根据空额学位有序录取服务区内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并于6月18日前公示录取名单。

   重要提示:

   2020年、2019年、2018年我园空额学位均为0,请非本市户籍幼儿家长提前做好其他学前教育机构报名的准备。

  服务区认定细则

   幼儿园服务区认定,原则上以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具体细则如下:

   1.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如该合法固定住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需在对应幼儿园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统筹安排。

   2.幼儿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3.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4.本市户籍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不与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教育局会同各区镇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5.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 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服务区入园。

  关于户籍生的认定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9年1月1日前落户本市,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其子女要作为户籍生入读我市服务区制幼儿园的,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幼儿的户籍迁入我市。

  关于“五年一学位”认定

   2017~2018年登记使用过学位的房产,如在2019年3月1日之前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可跨学段使用,2019年3月1日之后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2019年秋季入学起,同一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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