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个人申请
流动人口子女在农村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附近中小学提出书面申请,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区的,向指定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学校审核
学校对提供的证明材料逐项审核,填写《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审核表》。
需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
1.流动人口居民户口簿。
2.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书。
3.监护人持有流入地居住证。
4.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具备上述材料,即符合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条件。
以上证件审核后复印,由审核单位在审核表上盖章,交就读学校留存。
教育局复核
根据学校上报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审核表》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确认入学。
办理手续
流动人口子女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到就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