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规划原则
1.执行标准
贯彻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标准和建设标准,适应南通教育现代化市级示范区建设需要。
2.助力发展
学校布局、建设立足于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居住格局调整、公共服务供给优化等提供服务。
3.因地制宜
尊重现状,均衡布局,与居住区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4.适度超前
中小学适度超前规划, 预留教育用地,坚持近期建设与远期控制相结合。
二、规划范围及规划人口
规划范围: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包括崇川区、开发区(含苏通园区)。
规划人口:规划采用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人口。
三、中小学布局规划
1.小学
共规划小学82所,其中,原规划保留(扩建)小学47所,原规划新建(迁建)小学28所,本次新增新建小学7所(崇川区7所)。
2.初中
共规划初中44所,其中原规划保留(扩建)初中20所,原规划新建(迁建)初中19所,本次新增新建5所(崇川区4所,开发区1所)。
3.高中
共规划高中16所,其中原规划保留(扩建)7所,原规划新建5所,本次新增新建4所(崇川区3所、通创区东拓区1所)。
4.民办学校(含国际化方向)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和个性化教育需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规划5所民办(含国际化方向)普通高中学校,其中开发区(含苏通园区)现有3所;崇川区新增新建2所。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