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汉兴小学2021年转学实施办法
根据《沛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沛教[2021]48号)和《沛县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沛教[2021]49号)文件精神要求,为保证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正常入学就读,为了保证转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9日-7月20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 2:30——5:30
二、施教区
沿河以北,沛公路以南,汉邦路以西,徐沛铁路以东。
三、报名条件
1、本施教区内符合转学条件的所有学生;
2、报名时需出具以下材料:
①家庭户口簿(含监护人身份证)。(学生的监护人与父母双方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监护人双方户口簿);
②、监护人结婚证或离婚证(含协议或判决书);
③、学生出生证;
④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全额交易发票、契税发票)和纸质“沛县不动产查询信息”表(通过微信搜索关注“沛县不动产官微”注册后查询打印);
⑤拆迁安置的需出具上房通知书和近期一个月的电费发票;
⑥外来经商务工的按照《沛县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沛教[2021]49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地点:沛县汉兴小学
五、报名流程
1、扫码填写“转学信息采集表”;
2、带齐材料及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到学校报名;
3、在休息室内填写转学确认书并签字;
4、在报名处审验、核对信息,报名完成。
六、友情提醒:
1、家长须服从学校安排,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序排队,在校门口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体温低于37.3℃,同时提供彭城绿码、行程码者,方可进校。审验材料时也需佩戴口罩保持1米安全距离;
2、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不受限制;
3、城区户籍学生,如实际居住地址没有变化,不办理转学;
4、学校不接受除“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备案合同”以外的其他房产证件;
5、学生家长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因提供虚假证件材料致使学生无法入学的,责任自负!学校将提醒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未尽事宜以实际情况为准。
转学学生信息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