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公办初中
第一类:
塘栖镇以及东湖街道朱家角社区、望梅社区、李家桥村、姚家埭村、泉漳村、孤林村、龙船坞村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二类:
(1)余杭区户籍,其父(母)在塘栖学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或以上(以2019年5月31日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符合迁户条件的非学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2)杭州市户籍,具有塘栖学区小学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第三类:
A表生:具有塘栖学区小学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且持杭州市区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B表生:具有余杭区小学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其父(母)在塘栖学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或以上(以2019年5月31日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且持有效居住证地址与该房产地址一致的随迁子女。
其他类:
在塘栖学区居住并符合政策条件的公派长期驻外机构工作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塘栖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港澳台籍、外籍儿童少年和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等。
2.民办初中
招收余杭区户籍与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