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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兰溪市定向培养小学全科及高中复合型教师招生公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0 08:12:06
The Beginning

  一、招生对象

  2021年报考普通高校,愿意为兰溪教育事业服务,并与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兰溪市户籍考生。

  二、招生计划

  

  三、招录流程

  1、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公布信息为准。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考生按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需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在提前批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浙江省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

  2、面试和体检。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向有关高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相关高校将名单发至我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和市人力社保局根据相关高校提供的名单,进行考生户籍审核、师范生适应性面试和体检,期间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不远离兰溪。考生逾期未参加面试和体检的视为放弃。

  3、公示。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兰溪市教育局和兰溪市人才网官网公示。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商市人力社保局后,教育局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进行递补,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签订协议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5、录取。各相关高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我市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相关高校按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相关高校发送录取通知书。

  6、备案。录取结束后,由相关高校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市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培养经费

  大学就读期间由录取考生自己先行缴纳各项费用,毕业到岗后所需学费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支付方式采用毕业到岗后由工作单位给予报销 (学费全额报销,住宿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五、就业政策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并通过体检、考察合格者,报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兰溪市教育局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小学和中学任教,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

  六、违约责任

  1、定向培养毕业后未按照协议约定到兰溪市中小学任教,或不服从单位岗位安排,或未履行完成约定服务期的,应退还已享受的学费补助,并一次性支付违约金5万元。违约情形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具体违约情形认定及责任详见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同时,3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考试。

  2、定向培养生若未按期毕业,在校期间,受刑事处罚及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兰溪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兰溪市教育局人事科0579—88821127

  兰溪市教育考试院0579—88890522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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