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和龙山幼儿园同时招生,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公办园(两所实验园捆绑招生),采取分阶段分批先后录取:
第一阶段:
组织有户(安文街道户籍)幼儿报名、审核、公示。若该批幼儿报名数超出该园的招生计划数,采取抽签入学。抽不到签的幼儿,选择就近民办幼儿园就读,不作公办园之间调剂处理。学位不得转让、顶替使用。龙山幼儿园配套小区腾龙湾的适龄儿童(以父母不动产证为准)具有在龙山幼儿园优先就读权。
第二阶段:
若幼儿园在第一阶段招生后还有空余学额,按以下批次依次招生:
第一批是有房(2021年5月31日前在城区购买商品房(以不动产权证为准)且实际居住的无户的幼儿;
第二批是符合空余学额录取条件的幼儿。再按以下顺序招收安文街道辖区内的新生,招满即止。
(1)县重点企业和重点投资项目骨干子女(具体条件和安排办法以磐政办〔2016〕70号文件为准)。
(2)外县来磐,在安文街道内实际投资累计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投资业主(其个人投资比例占25%及以上)子女。
(3)老城区企业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的,从外地引进的高级技术人才子女。
(4)夫妻一方因工作调动进城1年以上,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城区暂时没房产的,按单位所在地就近入学。
(5)在老城区办企业1年以上的企业主子女。
(6)在老城区经商3年以上,并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2年以上,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个体经商户子女;夫妻双方在城区务工2年以上,按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2年以上的子女。
(7)在城区经商1年以上,并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1年以上,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个体经商户子女;夫妻一方在城区务工1年以上,按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1年以上的,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子女。
第(1)至(5)类中,如前一批幼儿录取结束后还有空余学额的,再录取下一批幼儿;如前一批幼儿录取结束后无空余学额的,下一批幼儿不予录取;如同一批次幼儿报名数超出剩余班额数,根据出生年月按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
第(6)(7)两类对象中, 当可招收人数少于报名人数时,按在城区取得经商营业执照的时间先后或在本县养老保险缴费的年限长短依次确定;没有按月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年限和跨年度补交的养老保险年限均不予认可。
当一学校按招生顺序招满时,剩余的招生对象选择就近民办幼儿园就读。
二、公办幼儿园视拟录取进程及时公示预录取幼儿名单,按规定时间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册报磐安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再发放录取通知书,明确报到注册时间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