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
A类为绿卡持有对象;B类为“兴兰工程”及新引进的重大招商项目对象;C类为各类引进人才子女;D类为外来普工子女。
二、操作办法:
兰溪市引进的各类人才,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事项按层级予以分类解决,具体标准为:
A类:继续推行绿卡制度,在子女就学方面提供便利,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B类:继续推行“兴兰工程”子女就学保障制度,对纳税50强企业的董事长及符合条件的副总经理、总监等高管的子女(每家企业限5人),允许在兰溪范围内自行选择就读公办学校。具体由经信局受理,教育局统筹安排(新引进的重大招商项目参照执行)。
C类:其他各类人才子女:具体由人力社保局受理,教育局统筹安排。
(一)兰溪市引进的省特殊支持计划专家以上的高层次领军人才,获国家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人才,金华市“双龙计划”人才、拔尖人才,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以上人员、数字经济特殊人才、五大产业企业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及其它经市人才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认定的特殊人才,允许在兰溪市范围内自行选择就读公办学校。
(二)我市于2019年1月1日以后引进的其它普通高校毕业生, 已迁入户籍的,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入学;未迁入户籍的,实行积分制办法。教育部门每年3月底视人才申请情况安排足额的学位数(特殊情况按新生报名情况而定),做到“应排尽排、方便入学”,其中市区公办学校学位数200个,由引进人才按积分次序进行选择(溪西片优质公办小学限前10名)。积分制计分由两部分组成,即基础分和奖励分,总积分=基础分+奖励分。
具体标准如下:
1.基础分
文化程度得分。得分标准:高职高专毕业为10分;普通大学本科毕业为20分;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为30分;硕士研究生为40分;博士研究生为6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与技能分就高不重复计算。
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得分。得分标准:中级职称、技师为20分;副高职称、高级技师为40分;正高职称为60分。按最高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计分,不累加计分,与学历分就高不重复计算。
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得分。得分标准:在兰溪范围内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满1个月,加1分;累计总分不超过60分。
2.奖励分
表扬奖励。得分标准:在兰溪工作生活期间,获得市委、市政府表扬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10分,最高不超过20分;获得金华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15分,最高不超过30分;获得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0分,最高不超过40分。
在兰溪市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的决定为准,每次加10分。
科技创新。在兰工作期间,取得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重大创新成果的加30分,取得市级科技奖或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加20分。
(四)夫妻双方可累计计算。
D类:按照“应排尽排、就近入学”原则,全面解决外来普工子女就学问题。
(五)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事项每年办理一次,政策有效期内的每年6月15日为申报截止日(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