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优质均衡,提升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新昌县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本方案中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是指拔茅中学、城南中学、大明市学校、沃西中学、拔茅小学、城南小学、梅渚小学、澄潭小学。
一、招生时间
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结束后进行。
二、招生原则
分类招生,摇号入学。
三、招生对象
学区生及随读生。
四、招生办法
1.学区生招生。学生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原则上全部录取。
2.随读生招生。符合条件的随读生到有余额的学校报名,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摇号录取,未录取的统一调剂安排,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随读生包括:符合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条件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其本人或监护人在报名学校学区范围内持有有效房产、其监护人持有报名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单位缴纳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其监护人有我县的浙江省居住证、有最近在我县连续缴纳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在我县有有效房产。
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招生结束后统一安排到有余额的学校。
五、乡镇学校招生参照本方案执行
六、本方案由教体局负责解释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