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省、市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要求,自3月1日起,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线下教育教学活动。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坚持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细化完善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疫情应急预案,确保环境消杀、出入人员管理、物资储备等工作环节落实到位。校外培训机构要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强化师生员工健康监测,持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开展课堂教学,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全面做好恢复线下培训准备。
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在未整改合格前,不得恢复线下教育教学活动。
监督、举报电话:0631-5990023
0631-5980024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