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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成都邛崃市小学入学政策 邛崃市幼升小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3 07:44:53
The Beginning

  邛崃市2022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实施细则

  01、工作要求

  (一)坚持免试入学

  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

  (二)坚持就近入学

  1. 公办小学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

  2. 民办小学在本市范围内招生,优先满足邛崃市学生入学需求,经邛崃市教育局和成都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邛崃市外成都市内户籍、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但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小学实行同步招生,并纳入上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提前录取。

  02、工作实施

  2022年邛崃市户籍适龄儿童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先网上信息采集,然后在登记点(学校)审核确认的方式。网上信息采集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

  (一)关于网上信息采集

  无论拟就读公办小学,还是准备报名参加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的邛崃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于2022年5月9日至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个人信息的填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为:

  1. 电脑登录:

  访问网址http://ywzsrx.cdzk.org/,点击“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

  2.手机登录:

  (1)关注“邛崃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2)点击下方菜单栏“便民服务”,点击“义教招生入学平台”,再点击“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

  (二)关于现场资料审核

  1. 审核地点: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对应公办学校。(点击查看)

  2. 审核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6月2日。

  为确保现场资料审核错时、错峰有序实施,资料审核需进行事先预约,家长按预约时段到校进行现场审核,具体预约方式见4月28日各校公布于校门处的本地户籍入学登记通告。

  (三)关于民办小学入学

  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录取人数、补录计划经邛崃市教育局审核后,报成都市教育局统一公布。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学生,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方式就读公办学校;已确认民办小学学位但最终放弃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由邛崃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民办小学补录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招生。

  特别提醒:关于民办小学补录,其中实行了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小学,补录对象为已参加该校报名但未被该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小学,补录对象为报名了成都市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

  03、温馨提示

  1. 关于入学年龄:需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 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应当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报适龄儿童户籍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做好来邛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邛教发〔2021〕1号)相关规定办理,4月20日至5月20日,申请人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4.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成都工匠”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入学,以及在邛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入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邛崃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本人为外地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邛崃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材料,由邛崃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7. 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的,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注:如果大孩子不属于按政策录取的学生,小孩子不能享受此优待政策)。

  8. 小学高段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转学。

  9. 各校按要求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10. 对违规招生的,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04、工作日程

时间

工作事项

3 月

1 日前

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4月

4月20日—5月20日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28日

发布本地户籍入学登记通告

30日前

经邛崃市教育局审核后,报成都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小学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经邛崃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民办小学公布学校招生简章

5月

9 日—20 日

邛崃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5 月 30 日—6月2日

邛崃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对应学校进行入学资料现场审核

6月

1 3 日—16 日

邛崃市户籍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15日

公布适龄儿童公办小学入学资料现场审核结果

21日

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公布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不含随迁子女)

22日—23日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办、民办学位确认,逾期未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

24日

公布民办小学补录计划

25日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补录报名

27日

组织开展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结果(若补录报名人数超过补录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7月

15日前

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等告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8月

31日前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根据学校安排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咨询电话:028-88797410

  举报电话:028-88765196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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