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贵阳市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7.新提任党政主要领导不满3年的;
8.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的;
9.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公开遴选方案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10月14日(资格复审时间)。
二、贵阳市直机关公务员遴选范围
1.本市区(市、县)机关及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2.贵阳高新区、经开区、综保区、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3.贵安新区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4.中央、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区(市、县)及贵安新区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