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25日。
02申报方式
沿用政务网申报,2021年12月1号零点开始2022年度申报缴费信息更新。逾期未申报的人员将在2022年省平启动后,以原基数110%核定新基数,故请各单位在此期间及时进行申报操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25号)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6%;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国家统一的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个人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1、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index.html
网址打开后,登录操作步骤如下:
2、登录后【部门服务】点击对应的地区人力社保厅,也可以选择省级:
3、页面向下拉至翻页的地方,点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系统链接:
4、已绑定用户会直接进入网报系统,如果是未绑定网报用户,会出提示框,请点击确定后进行网报绑定,绑定成功后直接跳转至网报界面:
5、进入网报界面后,点击【业务申报】菜单,选择【工资申报业务】点击【年度缴费工资申报】,页面会提示属于最多跑一次事项,请点击确定进行跳转:
6、请按照页面授权提示勾选并确认,如没有显示用户须知内容,请完善政务网的单位信息:
7、进入申报界面后核对一下界面单位基本信息是否正确,点击蓝色上传:
8、进入申报具体的人员清单界面,请按照图中文字的步骤来进行操作:
下载名册填写规范:
9、缴费申报界面点击保存,跳转回政务网的业务界面,页面自动同步上传保存的缴费信息:
草稿找回方式:
10、进入表单下载及上传界面:
11、表单样式为PDF格式,如不能正常打开或者显示,建议安装一下PDF软件
12、进入业务提交界面:
13、提交成功后会显示申报号,申报结束;如社保经办审核通过后,单位经办人发现申报错误需要进行修改,可重新操作一遍,经办审核通过后可覆盖前面一条申报信息:
14、查询跟踪业务进度可进入个人中心办事记录查看:
关于乐清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人社部门已于2021年10月启用新的缴费基数,2021年度最低缴费金额将由597.96元/月调整为712.26元/月,本年度1-9月份差额补收(1028.70元)将在12月份统一扣款。
另外,有部分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存在社保费未缴纳记录,根据浙人社发[2019]67号等文件要求,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人社和税务部门将于2021年12月31日核销所属期2020年1-12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欠费记录。
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及时在相应社保扣款银行账户中存足费款,避免因银行账户不足导致社保欠费影响社保待遇。务必在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