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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困难家庭大学生申请补助时间及标准一览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5 00:24:22
The Beginning

  一、申请救助时间

  2020年9月20日前申请

  二、申请对象

  1、具有乌鲁木齐市城乡常住户籍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及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在校大学生;

  2、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以及虽然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后,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在校大学生;

  3、我市流动人口中特殊困难家庭面临辍学的在校大学生。

  三、补助标准

  1、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新疆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考入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全日制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每人一次性救助6000元。考取师范、农林专业以及军校免交学费的学生,不重复享受此项一次性救助。

  2、我市低收入家庭中子女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升入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后,在校期间家庭生活困难且在一年内未获得其他救助的,每人每次教育救助标准不超过3000元。

  3、对于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中由于家庭生活困难面临辍学的在校大学生,每人一次性救助2000元。

THE END

TAG:在校  对象  低保  家庭  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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