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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对象
选择考的对象为符合教育部和四川省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四川省普通高考的人员。
组织形式
选择考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选择考从2025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考试时间紧随全国统一高考进行,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成绩呈现方式
选择考科目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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