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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尊老金发放标准:
(1)80—8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2)90—9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3)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 具体发放标准以各街道实际发放为准。
资金安排和拨付政策:
(一)尊老金由各区、江北新区财政预算安排,按月拨付资金,其中10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尊老金通过省专项资金给予补助。
(二)户籍在市属福利机构的特困供养人员尊老金由供养机构按月保障落实,市财政局年度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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