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补贴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在我市生产经营、正常纳税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银行、保险、证券、电讯、供电等企业除外)。
二、补贴对象
(1)上述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引进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或正高职称的人才可放宽至45周岁),且在我市首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新引进的在我市申报并获批国家、省和扬州市人才工程资助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来邮时间按首次在邮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间或首次在邮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间计算。
三、补贴标准
1、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或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人才,给予每人500元/月补贴。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给予每人1000元/月补贴。
3、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给予每人1500元/月补贴。
4、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给予每人3500元/月补贴。
5、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创新团队企业全职核心成员、创业领军人才、企业全职创新领军人才,每月补贴4000元。
6、江苏省创业类“双创人才”、企业全职创新类“双创人才”、“双创团队”企业全职核心成员,每月补贴4500元。
7、引进的对本市产业发展有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特殊人才实行一事一议,每月最高可给予6000元租房补贴。
以上租房补贴期限3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