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区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报销政策常见问题(个人账户)
一、改革后个人账户怎么划拨呢?
对在职职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个人缴纳的部分(即职工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全部划入其个人账户,简单来说,就是个人交多少、个人账户划多少;
对退休人员,因退休人员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统筹基金按省级统一标准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2021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即75元/月,从完成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次月开始计入;
对补缴参保人员,按本人补缴参保缴费基数的2%划入医保个人账户。
其中有两种情形不划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医保统筹基金:一是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是按费率4%缴费未设立个人账户的困难企业参保职工、按低档费率缴费的灵活就业参保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退休人员75元/月的个人账户划拨标准怎么来的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明确:“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本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2021年度湖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为3675元/月,《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全省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定额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32号)据此明确,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统一为:3675×2%=73.5≈75元/月。
三、改革后医保卡里原来的钱还有吗?
有。改革之前已经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依然在,还能在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使用。
四、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了,具体能用在哪里?
可以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费用;
3、参保人员本人需缴纳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
4、参保人员为其配偶、父母、子女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费用;
5、其他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的费用。
温馨提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个人账户不能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五、医保政策对退休人员有什么照顾吗?
当然有。医保一直致力于减轻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退休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医疗费用负担,对退休人员实施了系列倾斜政策。
如:退休人员无需缴纳基本医保费(只需要缴纳大病保险费);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均高于在职人员2%;
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比在职人员高5%;
职工门诊共济年度最高报销金额比在职人员多500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