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已办理免缴费登记认定的用人单位申请恢复缴费登记。
二、所需材料:
GDFJ007《撤销社保免参保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报送条件:用人单位申请撤销免参保登记的需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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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可下载《撤销社保免参保登记申请表》内附表格填写样例
注意: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三、办理流程:
(一)线下办理(建议优先选择线上申报)。
线下办理需要提前预约。
1、预约途径:
通过“佛山税务”或“佛山税务企业号”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实名认证绑定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
2、办理窗口:
①禅城区办税服务厅(智慧新城):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三座一幢二楼;
②禅城区办税服务厅(魁奇路):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4楼。
3、办公时间:
禅城区各办税服务厅: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线上办理。
线上办理途径:可登录“粤税通”小程序选择相关业务后进行远程可视化办理或点击选择“粤税通”小程序——“智能预约”——“智税云厅”,核对身份信息后选择“文字咨询”,用文字描述办理的业务事项,等待后台座席受理。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符合条件受理,不符合退回。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信息:免费。
五、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用人单位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4、用人单位进行免缴费登记认定后,若新增职工需要在该单位进行参保缴费的,则系统支持其在新增职工缴费登记时自动解除免缴费登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