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泰安生育金领取标准: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申领时限:
手术或分娩上月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的,于手术或分娩次月起12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手术或分娩上月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未满12个月的,待缴满12个月次月起1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