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个人。
二、申请条件:
办理《就业创业证》的人员须符合劳动年龄。具体如下:
1、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
三、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收复印件1份)。
2、遗失声明(证件遗失时需提交本人签名的遗失声明,收原件1份)。
3、损毁换发的证件(属损毁的,凭损毁的旧证申请补发《就业创业证》,收回旧证发新证;收原件1份)。
4、本人近照(二寸近照1张,收原件)。
5、代办人身份证明(如为代办《就业创业证》,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或社保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6、《授权委托书》(如为代办情形,需提交申请人委托代办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收原件1份,无规定统一格式)。
四、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受理审核: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和审核申请资料。
3、审查决定:窗口工作人员复核申请资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备案,发放或更新证件。证件遗失补发的,同时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发布遗失公告。
4、领取结果:申办件当场办结,申请人领取《就业创业证》。
五、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
办理地址:
①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5号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②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惠景路17号石湾行政服务中心。
③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④张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科技园11座二楼(银天大酒店斜对面)。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上办理: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或粤省事微信小程序/APP-“禅来办”专区。
六、办理时限与费用:
1、办理时限:即办。
2、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