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缴费基数确认的办理途径?
5月1日后可以登陆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医保缴费工资基数确认”模块进行操作。部分无法进行网办的用人单位也可至区医保经机构柜台确认。
人社共享的数据中为什么存在已离职或已退休的人员?怎么办?
由于本次人社提供的数据为1-3月用人单位缴费基数申报的数据,而医保的缴费基数申报工作自本月才开始,所以会存在人员上的误差。
人社的数据仅供参考,需谨慎处理。对共享数据不准确的,用人单位可不使用此数据,可经网厅直接下载空模板,根据单位的实际缴费情况自行填报再上传。
核对数据时,未删除已办理退休人员,且已为其申报了缴费基数,如何处理?
同样的数据信息,在多次上传后,系统会根据上传时间,取最后一次的记录进行前面上传记录的覆盖。用人单位可单独做一张表,将该退休人员当前正确的养老金金额填入,再重新上传即可。
在网厅下载的人社数据打开是空的怎么办?
先排查网络问题,如网办大厅模块正常运行,多次下载仍无数据,如单位参保人员数量较少,用人单位可自行往表中增加人员信息;如单位参保人员数量较多,用人单位可至区医保经办机构柜面申请导出医保信息系统的人员数据,再确认申报。
多次在网厅上传,均提示错误,能去柜面办理吗?
可以。如果用人单位在网厅多次尝试上传,始终报错,导致上传失败的,用人单位可携带情况说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和已整理好的电子表格,至柜面办理。
数据申报上传后,查询到个别人员未上传成功,如何处理?
比对数据查找失败原因,重新提交未上传成功人员正确数据。如网页报错无法操作,用人单位可携带情况说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和已整理好的电子表格,至柜面办理。
上传数据显示成功,但查询结果内却不显示,在哪里可以查询到结果?
由于网厅上传的结果需经后台处理再落地,所以不能做到实时反馈结果。用人单位可在上传后隔几天再登录网厅进行办理结果的查询。
我单位在今年3月份已经办理过缴费基数调整,那还需要再做申报吗?
如果用人单位能确认3月份办理的缴费基数调整,结果与人社共享数据中的结果一致,则不需要再另行申报。
如单位未进行缴费工资基数确认,2023年7月后缴费工资基数有何变动?
未在2023年6月30日前通过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者柜面确认缴费工资基数的,市医保中心将于2023年7月结算期起,按获取到人社的缴费工资基数进行核定,并对2023年4月起的缴费工资基数调整进行补退结算。对未获取到人社数据的,继续沿用用人单位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