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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优化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对今年以来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实施情况的评估结果,制定本政策优化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2024年我市特殊三级医疗机构(包括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职工医保门诊报销“门槛费”由原来的1000元下调至600元,报销比例保持不变,在职职工为50%、退休职工为55%。
(二)2024年我市三级医疗机构职工医保门诊报销“门槛费”由原来的700元下调至400元,报销比例在职职工由原来的50%提高至55%、退休职工由原来的55%提高至60%。
(三)2024年我市三级专科医疗机构职工医保门诊报销“门槛费”由原来的500元下调至400元,报销比例不变,在职职工为60%、退休职工为65%。
(四)2024年我市二级(含二级及以下专科)医疗机构职工医保门诊报销“门槛费”由原来的500元下调至200元,报销比例在职职工由原来的60%提高至65%、退休职工由原来的65%提高至70%。
(五)2024年我市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包括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职工医保门诊报销“门槛费”由原来的300元下调至200元,报销比例不变,在职职工为70%、退休职工为75%。与家庭医生签约升级服务包并在签约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再提高10个百分点。
(六)2024年大连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上限保持在1.2万元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