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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新泰新就业人员租房补贴申请时间(附申请方式+咨询电话)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1-02 13:36:46
The Beginning

  1、申请时间:

  常态化申报受理,按季度发放。

  2、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向用人单位进行申请,通过用人单位集中申报方式,向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申请报名。

  3、咨询电话:

  新泰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科 0538-7220139。

  相关拓展:

  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① 已领取各类人才购房、人才租房、人才安家等补贴或住房保障部门发放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承租保障性住房及其它优惠租金的人才保障住房的,不可重复申请阶段性租赁补贴(由财政发放工资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构成中包含住房补贴的不得申请)。

  ② 用人单位向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无偿提供了宿舍、公寓等居住场所的。

  ③ 同一家庭有多个新就业无房职工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中一个家庭成员已申请的。

  ④ 其他不得申请的情形。

THE END

TAG:住房  用人单位  家庭成员  新泰市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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