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办理指南
一、申报材料
参加旅游团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申请“团队旅游”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3、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供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国(境)证件的证明。
二、办理程序
辽宁省户籍居民,所属部队驻地在辽宁的现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居民、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地在辽宁的外省户籍国家工作人员
三、收费标准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签注费——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
四、承诺周期
1 个工作日
五、适用人员
省内居民
六、办理地点
1、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辽宁省丹东东港市振兴街193号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7:00,周六:8:30-17:00,周日:8:30-17:00
2、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40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9:00-17:00
3、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辽宁省丹东凤城市凤凰城区邓铁梅路22号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8:30-17:00,周六: 9:00-11:00 13:00一15:00,周日: 9:00-11:00 13:00一15:00
4、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辽宁省丹东宽甸县宽甸镇青山沟路196号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8:30-17:00,周六: 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