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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落户成都指南2024(成都博士后落户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2-21 12:45:52
The Beginning

  博士后入户

  前置条件:

  非成都市户籍博士后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博士后证书(含电子证书)或部、省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 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 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办理方式

  为了减少您不必要的往返,切实提升行政效率,所有业务均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平台提交申请,进行网络预审和入户预约

  步骤: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直达入口:点击进入 (用微信打开)

  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THE END

TAG:集体户  佐证  原件  材料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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