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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大学生驿站住宿补贴申报指南(大学生驿站入住申请)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5-15 00:21:40
The Beginning

  温州市大学生驿站住宿补贴申报指南(各区县咨询电话)

  一、申领对象及条件

  第1类对象。来温求职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年度)。

  第2类对象。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实习等引才活动的在校大学生。

  二、补贴金额标准

  提供一次性最长15天大学生驿站优惠住宿,按每天120元每床位给予补贴。

  说明:每人只可申请1次,可享受最长住宿优惠服务天数为15天;若住宿时间不满15天,则剩余天数作废处理,不可再次申请。

  三、申领流程

  1.入住驿站;

  手机小程序搜索“温州市大学生驿站地图”即可查看驿站地址、驿站情况简介、咨询电话等,或者扫二维码登录;

  2.全额支付房费--开具发票;

  让驿站开具实名发票(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为入住者姓名、一人一发票、发票须备注入住时间和离店时间)。

  3.在线申报:退房后60日内本人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s://reward.wenzhou.gov.cn/),搜索“住宿补贴”----根据驿站所在的区域选择住宿补贴申报端口(例如入住的是市本级驿站,则选择“温州市本级大学生驿站住宿补贴”端口申报);

  4.根据填报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

  第1类对象:

  (1)毕业证书(毕业年度的学生可提供学籍证明);

  (2)入住驿站开具的住宿发票(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为入住者姓名、一人一发票、发票须备注入住时间和离店时间);

  (3)求职面试证明(求职者版);

  第2类中受邀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实习对象:

  (1)学籍证明;

  (2)入住驿站开具的住宿发票(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为入住者姓名、一人一发票、发票须备注入住时间和离店时间);

  (3)实习面试证明(实习生应聘单位须是温州人才网“大学生实习”专栏发布的实习单位);

  第2类中受邀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引才活动的对象(经人社部门核准的受邀对象):

  入住驿站开具的住宿发票(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为入住者姓名、一人一发票、发票须备注入住时间和离店时间)。

图源:温州人才网

THE END

TAG:发票  驿站  时间  温州市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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