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4东莞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请条件
1.人事档案关系在我市;
2.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个我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
3.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其中,具有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仅限在《东莞市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名单》工作的人才。
特别说明
(一)申请人需按补贴申报要求提供材料,对于户籍、人事档案等信息,个人要严格按规定如实填写及提供。对隐瞒或虚报相关信息,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的,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对已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次申请仅受理《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府﹝2018﹞106号)实施有效期内符合政策条件的往期未完成期数的申请,不再受理首期申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