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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石家庄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待遇是多少?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8-13 13:30:39
The Beginning

石家庄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待遇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
发放天数发放标准待遇类别定额报销标准

1.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15天;

2.怀孕满4个月终止妊娠42天;

3.自然分娩的158天(分娩后新生儿死亡的98天);

4难产(胎头吸引、产钳助产、臀围助产、臀围牵引)或剖宫产的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天;

7.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3天;

8.单独实施输卵管结扎的21天;

9.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增加2天、实行输卵管结扎的增加10天。

1.生育前已参加石家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按9%费率标准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以上的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领取生育津贴期间,生育保险关系转移到其他统筹区或职工死亡的,生育保险关系自行终止,从次月起停发生育津贴;职工终止生育保险关系的,从次月起停发生育津贴。

3.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乘休假天数计算。

自然分娩2000
难产2500
剖宫产3500
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2000
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800
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400

  

THE END

TAG:个月  津贴  职工  生育保险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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