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办理条件:
1.与用人单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2.用人单位应自员工入职30日内提出申请。
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
第一步,登录系统。登录“网申系统”
(http://dghrss.dg.gov.cn/sbzw/html/ws_help.html );
第二步,录入信息。点击“综合申报”> “智能录入/增员功能录入身份证号码(输入证件号码)”>“保存”;
第三步,提交数据。在“草稿箱”中对申报数据确认并“提交”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第四步,查询结果。用人单位已提交的数据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即可在网申系统的“审核已通过”、“审核不通过”中查询审核结果。
2.【现场办理】:参保人参保所在镇(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现场办理需提供:
1.《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企业、个体工商户)》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温馨提示:
1.香港、澳门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一份);
2.台湾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一份);
3.外籍人员需提供:护照和就业许可证或永久居留证(复印件一份);
4.华侨需提供:护照(复印件一份)。
具体以当地经办机构为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