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常见问答
一、特殊人群参保缴费有什么补助吗?
对特困供养人员、社会散居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等特殊人群,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按照规定给予全额或定额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当年省市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二、转诊到市外住院时,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是多少?
参保居民确因病情需要及本市协议医院诊疗水平限制,必须转诊、转院的,应当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到省内市外住院治疗的,按照市内医疗机构类别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0元),报销比例为6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为50%。
不通过县级医院转诊或不符合转诊条件(非重大疾病或疑难杂症)在市级、省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增加1倍、基金支付比例分别降低5个、10个百分点(急诊抢救除外)。
三、参保人员住院有没有特殊的减免规定?
有,为支持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以及对部分特殊群体的倾斜,在住院起付线上实施了减免规定,具体包括参保学生和18周岁以下居民住院实行起付线减半;恶性肿瘤放化疗等需要分疗程间段多次住院的特殊疾病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住院的,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设置一次起付线;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院、市级医院、省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分别为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双向转诊的,免除上转首次及下转第二次住院起付线等措施。
四、高校大学生在学校怎么看门诊报销?大学生住院治疗有什么特别的规定?
为了鼓励高校大学生参保,实施细则对大学生门诊实行定额包干制,由原30元/人的标准提高到50元/人,拨付学校包干使用,参保大学生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由所在学校报销。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将包干费用参保大学生购买门诊及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普通门诊的保障待遇。
参保大学生异地就医由高校负责办理备案手续。学生应向学校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转诊或异地就医,由学校医保经办机构按程序备案并上传医保经办机构。参保大学生放假、休学、外出社会实践活动等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按我市相应级别协议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标准和规定执行。
大学生异地就医前和就医中办理备案手续的,可通过跨省联网直接结算;未提前办理备案手续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垫付,医疗终结后,携带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住院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向学校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由学校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五、残疾人员安装辅助器具有补助吗?
残疾人安装假肢、配置助听器有一定的补助。符合省残联等四部门《关于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给予补助的意见》(皖残联〔2009〕4号)规定的残疾人,凭定点装配机构辅助器具装配单及发票回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补助,补助周期为五年。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单次报销限额为:每具大腿假肢2000元,每具小腿假肢1000元,7周岁以下儿童每只助听器3500元。
六、大病保险报销是怎么规定的?
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以进入大病保险报销。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线为1.5万元,大病保险不设封顶线。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费用,大病保险基金分段累计报销,0至5万元(含,下同)报销60%、5-10万元报销70%、10-20万元报销75%、20万元以上报销85%。
七、参保居民生育补助标准是多少?
参保产妇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1200元。产妇在妊娠期或分娩期因并发症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同类别医院住院医疗保险待遇执行,但不再享受分娩定额补助。
八、居民住院报销时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一是参保居民要持证就医(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在本市医保协议医疗机构住院、门诊慢性病实行在院联网直接结算。
二是参保居民转诊、异地就医要按规定办理转诊和备案手续,不符合转诊规定和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将影响医保报销的比例。未备案的也不能实现异地联网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