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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工伤保险参保指南(成都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18 00:10:40
The Beginning

  参保人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简称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参保材料

  单位参保:

  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办单位主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缴费开户银行印鉴(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登记申请表》等材料。

  参保流程

  用人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地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

  电话:86924828、86924829

  

  办理费用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THE END

TAG:参保  原件  用人单位  复印件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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