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报销条件:
⒈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⒉计划生育手术之月前12个月已按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⒊单位职工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个体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
办理流程:
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持报销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的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资料审核无误后受理申报并书面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在4个工作日内生成拨付单据→单位经办人或个人5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领取拨付单据后5个工作日后拨付金额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申请材料: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行政公章。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个人结算性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的,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⑴异地生育不需要在生育前备案;
⑵个人结算性存折/卡为本人在本市工、农、建任何一家银行的;
⑶区(市)县经办机构的经办流程和申请材料可能有部分差别,具体情况请向区(市)县经办机构咨询。
THE END